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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社团、学会、协会资产如何纳入清查范围?
 
回答:一些既有主管部门又有代管(挂靠)部门的各级社团、学会、协会,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归口填报。其中由会员交纳的会费形成的资产不进行清查登记。由会员经费投资、政府补助、工会企事业收益及其它收入形成的工会资产,暂不作为国有资产清查登记。
对于各部门下属的、隶属于各级总工会的工会,且资产由工会会费形成的,不纳入资产清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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