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镇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和镇江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管理使用的意见》(镇政办发[2010]24号)、《镇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镇财工贸[2010]9号)以及《镇江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镇财建[2009]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并报市政府审定,现将拟扶持的2011年镇江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和镇江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自2011年11月17至11月24日止,为期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法:
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联系人:韦莅南
联系电话:0511-8442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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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表.xls
镇江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